【通讯员 吴新国】近日,在通城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调解一起重大跨省工伤赔偿纠纷案,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024年7月7日,28岁的四川籍农民工邓某某跟随工友们来到湖北省通城县通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地务工,在一次作业中不幸遭遇意外,导致右大腿截肢。事故发生后,其所属的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邓某某达成了142.8万元的一次性赔偿协议,但在支付70万元首期款后,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剩余的72.8万元。
2025年6月15日,邓某某委托律师向通城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工伤股在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工地现场,与项目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宣讲工伤保险政策,阐明企业在工伤赔偿中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工作人员多次联系远在四川的邓某某的委托律师,围绕如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进行磋商,力求让当事人获得应得的赔偿款。
通过人社局工伤股工作人员不懈努力,2025年7月11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剩余的72.8万元赔偿款,并前往司法局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协议法律效力。
此案的成功解决彰显了基层人社部门保障民众合法权益的决心与行动力,更凸显了工伤赔偿案件中司法确认对弱势群体的关键保障作用,为劳动者合法维权提供了明确指引。
编辑|胡文婷
一审|熊 皓
二审|吴 雷
三审|皮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