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之规定,经初审,拟对方斐浩、宋小秋、雷恒、金绪良、刘红良五位同志的救助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予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人员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崇阳县委政法委反映。
一、公示对象及先进事迹概况:
方斐浩,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居民。
2025 年 6 月 14 日 16 时许,方斐浩与朋友在崇阳县高枧乡晴岩洞岸边游玩时,突闻呼救。他看到距岸十几米处,两名年轻小伙在水中拼命扑腾:一人已呛水,另一人沉浮不定、双手乱拍,湍急水流正将他们推向深水区,情况危急。
方斐浩当即跃入激流,凭部队练就的本领奋力游向落水者,岸边群众及时拨打 110。靠近后他发现,这两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因不会游泳而慌乱,死死抓住他的双脚致三人下沉。关键时刻,方斐浩凭救援经验集中双臂力量划向岸边,经近十分钟与水流搏斗,终将两人带至浅水区。其事迹彰显社会美德,传递正能量,诠释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宋小秋,1969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居民,现为县公安局辅警。
2024年9月16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宋小秋路过崇阳县天城镇大集公园时,听闻呼救,立刻冲向湖边。见一名儿童在水中拼命挣扎、生命垂危,他毫不犹豫纵身跃入湖中。宋小秋水性欠佳,却凭借顽强意志奋力游向孩子,并全力托起。孩子慌乱中搂住他脖子,令其疼痛难忍,他仍咬牙坚持,在围观群众加油声中,成功将孩子救上岸,随后默默离开。事后,救人视频在网络流传,亲友联系他未得回应,原来他当时正在家中喝药,心里还牵挂着孩子的状况。宋小秋见义勇为之举,彰显了公安辅警的担当,堪称新时代辅警的杰出典范。
雷恒,男,汉族,199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居民。
2025年5月初,雷恒通过红十字会得知自己与一名血液病患者配型成功,便毫不犹豫地作出捐献的决定。2025年6月9日,经过4个多小时的循环分离,252毫升造血干细胞悬液从雷恒的体内被成功提取,为远方素未谋面的患者送去“生命的种子”,以善行善举助力一个生命的重启。据了解,雷恒的热血不仅这一次为他人实现生命续航,大学四年间,他每年都参加无偿献血,总量达1500毫升。从校园到职场再到家庭,雷恒的种种善举,得到了大家的支持和肯定。雷恒的行为体现了舍己救人、勇于献身的高尚情操,他的行为为人民群众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金绪良,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群众,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港口乡居民。
2025年1月20日下午1时左右,金绪良路过邻居金超云家时,闻到浓烈烟味,发现其厨房起火。他立即呼喊周围群众帮忙灭火,眼看火势愈发凶猛,危急时刻,金绪良毫不犹豫地爬上房顶参与扑救,下方群众同步灭火并联系户主家人。因房顶铺着不稳固的石棉瓦,在大火即将被扑灭时,金绪良不慎从房顶摔落,导致腰部受伤。但他不顾自身伤情,仍指挥大家有序灭火,最终在众人合力下将火扑灭。此时金超云一家赶到,连忙道谢并询问其状况,金绪良表示:“当时只想着灭火要紧,否则损失会很大,自己身体无大碍。”金绪良用危难时刻的挺身而出诠释了邻里守望、共克时艰的人间大爱。
刘红良,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群众,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白霓镇居民。
2025年2月4日21时许,白霓镇三溪村一组尧文甫家因电线老化引发火灾,致使一连三的砖木结构房屋连同杂木材瞬间引燃,火势凶猛、浓烟滚滚。刘红良赶到时,房屋外立面已被烈火吞噬,整栋房笼罩在浓烟中。得知火海里有位近 90 岁老人未救出,他毫不犹豫决定冲入救人。找到老人时,其胡子、眉毛已被灼枯,因烟雾呛咳几乎不能动弹。刘红良立即用浸湿的衣服护住老人口鼻,抱起老人转移至窗口,递给赶来接应的孙璇、尧成刚、尧木军,让他们带老人远离火海。刘红良不畏艰险,在他人生命垂危之际,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精神本质,谱写了新时代正气歌。
二、公示时间: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共7天。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崇阳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715-3395568
电子邮箱:cyzfw5568@163.com
通讯地址:崇阳县政府大楼一楼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中共崇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