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林业局关于对鄂林碳票(咸宁)(第一期)减排量的公示

通城县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鄂林碳票(咸宁)(第一期)项目开发申请,根据《鄂林碳票开发工作指南(试行)》和《鄂林碳票方法学(试行)》有关规定,经业主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审定核查等程序,对通城县鄂林碳票(咸宁)(第一期)项目边界及减排量进行了审定,现将减排量予以公示:

1、本次碳票开发所涉国有黄袍林场、黄龙林场、鹿角山林场、岳姑林场、锡山森林公园,面积共计4238.97公顷,审核合格的面积4169.46公顷;计量核算的减排量为95293 吨二氧化碳(t CO2e),审核签发的鄂林碳票减排量为93730吨二氧化碳(t CO2e)。

2、公示时间自2026年6月1日至6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通城县林业局反馈,单位需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戴俊

联系电话:13807244243

通信地址:咸宁市通城县银山大道178号

具体见附件。

附件:通城鄂林碳票(点击文字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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