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会在县公共资源局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明灯,县领导陈新日、王兴电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和《通城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听取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我县涉及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8年1月至10月份我县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94个,比2017年同期(293个)上升34.5%,交易额247175万元,同期(208211万元)上升18.7%。其中,工程建设项目99个,交易额150710万元,节约资金12333万元,节资率7.6%;政府采购项目278个,交易额45012万元,节约资金2174万元,节资率4.6%;土地招拍挂16宗,交易额51253万元;产权交易项目1个,交易额200万元。
刘明灯要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部门要搭建最优质的平台,全面信息化,加强规范管理。要完善最透明的流程,健全最严格的制度,加强最严格的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招投标领域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在促进公平竞争、守住廉洁防线、提升服务品质的基础上,合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记者】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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