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蔓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发现确诊病例的区域实行限制管理。居民楼栋发现确诊病例,封闭整栋;小区发现3例及以上确诊病例,封闭小区。行政村发现1例确诊病例,封闭村湾(小组);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封闭全村。工地、单位、市场发现确诊病例要全面封闭。小区(村组)、楼栋自最后1例确诊病例离开小区(村)、楼栋之日起封闭14天。封闭期间居民不得进出、不得聚集,自觉服从管理人员安排,注意室内通风,注意个人卫生,注意家庭消毒。对查明的密切接触者全部隔离医学观察。
2.各乡镇防控指挥部、县隽水城区社区发热病人管控工作指挥部、农村前线防控指挥部具体负责封闭区域管理。具备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服务机构负责,社区和业主自治实施管理的小区或单独楼栋由所辖社区确定专人负责,行政村由乡镇、村委会具体负责。同时要配齐治安、医护、生活物资采买等人员,共同做好封闭区域管理。
3.加强封闭区域居民服务管理,做到“六到位”:每天2次体温测量到位,所需生活物资代买配送到位,居家医学观察培训到位,心理疏导到位,封闭区域消毒到位,突发情况应急出行车辆调配到位。
封闭和封闭解除决定由县防控指挥部统一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通城县实行区域封闭管理名单(2月9日)
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附件:
通城县实行区域封闭管理名单(2月9日)
20.隽水镇雁塔社区老纸厂小区
21.隽水镇宝塔小区2巷
22.隽水镇新华街38号
23.隽水镇博仁广场2栋
24.隽水镇金冠苑1单元
25.隽水镇雁塔社区2巷
26.隽水镇白沙社区8组
27.隽水镇秀水社区某处私房
28.隽水镇银城社区青山路2巷
29.隽水镇解放东路邮政银行后第3栋
30.隽水镇雁塔社区某处私房
31.隽水镇宝塔村某处私房
32.隽水镇油坊村6组
33.马港镇界上村2组
34.麦市镇红石村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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