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咸宁市委、市政府授予通城农商行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行连续多年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称号后,首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标志着该行文明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通城农商行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爱心捐赠”“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关爱贫困家庭儿童”等一系列公益活动,并通过争创文明示范岗、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打造合规廉洁文化、践行银行机构社会责任等措施,不断丰富文明创建的内涵,在行内营造了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为通城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充分展现了通城农商行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品牌形象。
该行负责人表示:获得“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只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肯定,我们将倍加珍惜荣誉,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不断改进和加强文明创建相关工作,为营造更加文明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大贡献。(通讯员:王正国 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