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开出首张向未成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全媒体记者 黎赛明 通讯员 胡伟 报道】近日,通城县烟草专卖局在全县开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出首张向未成人销售电子烟罚单,打响专项行动第一枪。



2月24日晚,通城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开展错时检查过程中,发现某电子产品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进行调查取证,通过对售烟过程拍摄录像、提取交易记录、询问涉案人员等方式固定证据。经查证,当事人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通城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9元,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自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以来,通城县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落实“守护成长”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周边售烟行为监管,加大电子烟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共计查处4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案件,有力保护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前情回顾:此次开出的是首张向未成人销售电子烟的罚单,在此之前,2021年11月18日,通城县烟草专卖局开出向未成年人非法售烟首张罚单。一起来回顾一下吧!

【全媒体记者 胡强 通讯员 胡伟】11月18日,通城县烟草专卖局开出向未成年人非法售烟首张罚单,责令卷烟零售户蔡某某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8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11月16日19 时 许,通城县烟草局专卖执法人员在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卷烟零售市场巡查时,发现卷烟零售户蔡某某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通过现场固定的证据、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购买卷烟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证人证言,执法人员全面掌握了蔡某某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当事人蔡某某对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事实也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通城县烟草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据悉,这是全市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敲响了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的警钟。下一步,通城县烟草局将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和市场监管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护一片蓝天。

图文编辑:祝思思丨责任编辑:黎赛明丨审核:黎 雄

监制: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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