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疫情冲击下,他们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近日,湖北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提出13条暖心政策,直达全省500多万最“小”市场主体。
精准纾困 让“小生意”活得好 长得快
先来看一组数据:截至一季度,全省个体工商户数量达到500.98万户,占全省市场主体超七成,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做着小生意的小街店铺,是托住经济大盘的韧性所在。
近日出台的“纾困13条”中,惠及个体工商户的政策,都是真金白银。比如,最受关注的融资问题,《措施》提出,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拓展三年专项行动,累计发放首次贷款超过4000亿元。
不仅如此,《措施》还想方设法为其降成本,比如,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面对疫情冲击,“留得青山”只是第一步,关键还要“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为此,政策精准投放十分重要,比如,《措施》提出要加大支持“个转企”,鼓励各地出台相关奖励和补贴优惠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并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个体商户经营者直接变更登记试点,开展跨城区变更经营场所登记试点改革,满足个体工商户流转的社会需求。
加大融资支持 助中小企业轻装上阵
针对同为微观经济的中小企业来说,“纾困13条”中的措施也很聚焦。比如,在稳资金方面,湖北将设立纾困资金,扩大信贷规模,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的专项信贷资金不低于5000亿元。并且,鼓励各地加大贴息力度,对小微企业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由各地根据情况自行安排贴息,省级财政统筹,按各地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的1%给与奖补。
在市场销路方面,《措施》也很走心:提出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二字所透出的“偏爱”,给了中小企业满满的安全感。并且,像这样的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还可以拿着合同向银行融资,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同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