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村都要有大学生村医了!”
近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
乡村医生配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到2025年
实现100%行政村卫生室有大学生乡村医生70%以上40岁以下乡村医生达到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20%以上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从2022年开始将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到13000元
在引得进、留得住上发力
对录取后在校培养学员,从2022年开始,将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到13000元。
大学生乡村医生工作所在地存在住宿、饮食不便等问题的,由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提供必要条件予以解决。
从2022年开始,各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总量中,每年拿出一定数量事业编制,用于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使用。
对在村卫生室服务累计达到15年以上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评审基层卫生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加5分。
免费提升本科学历。对在村卫生室服务满4年以上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学生乡村医生,鼓励在湖北科技学院深造医学专业本科;每年补贴学费、生活费10000元,本科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服务不少于5年。
在用得好上发力
提高待遇保障,对在岗大学生乡村医生发放一次性就业生活补助5000元。
对偏远地区、服务人口少的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要结合实际给予适当生活补助,保证其收入达到当地乡村医生收入平均水平。
在落实当前每个村卫生室每年5000元运行经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从2023年开始,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再补贴2000元。
提高退休离岗乡村医生补助。鼓励各县(市、区)参照当地离任村主职干部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到龄离岗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
来源 | 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咸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