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曝光台】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 给城市文明添“堵”

【全媒体记者 黎赛明】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市民的积极参与至关重要,良好的城市环境需要市民共同营造。6月15日,记者在城区走访发现,部分市民文明交通的意识有待提高,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较为突出,影响了街容秩序和行人通行。

在湘汉北路世纪华联超市门前,竖立设置的“全路段禁止停车”标识牌赫然醒目,人行道上施划有黄色线的摩托车停车位,但仍有不少市民为贪图方便,将摩托车、电动车随意停在马路上。

市民:乱停乱靠的行为很不好,给人一种乱糟糟的感觉,特别还影响车辆的通行和行人的安全,我觉得市民在方面需要注意。


民主北路家联超市沿线是通城县商业的主城区,商店超市众多,附近还有两所学校,每天人流车流较大。记者在现场观察到,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十分突出,有些甚至直接停在商店的大门口,不仅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商户更是怨声载道。

市民:摩托车乱停乱靠一是影响了县城的形象,二是影响了周边商户的经营,希望大家能够遵守停车的秩序,出行的时候在指定的地方停车。

当天,记者走访城区金泉路、沿河路等城区道路发现,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均不同程度存在。

今年通城县正全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的关键时刻。根据县委、县政府三定方案职能划分,通城县城管执法局对侵占城市道路从事建设或者经营活动,以及对城区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靠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畅通无阻的道路和干净整洁的环境是市民良好生活的基础,也是一个文明城市的基本要求,文明城市创建需要执法人员严格的整治,更需要全体市民自觉主动的维护。希望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为通城文明城市创建尽一份力,共同守护我们的城市文明,齐力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有序、更畅通”的城市环境。

图文编辑:祝思思丨责任编辑:胡颖丨校对:吴滟

审核:黎赏丨监制:黎雄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