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续辉调解工作室)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枫桥式派出所、续辉调解工作室”的实施方案》《通城县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城县司法局委托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续辉调解工作室)专职人民调解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共 12 名。

二、岗位职责

1.参与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

2.开展矛盾纠纷调解;

3.协助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按规定及时向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相关单位反映矛盾纠纷、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情况及违法犯罪线索;

5.主动向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认真做好纠纷登记、调解统计、案例选报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

6.自觉接受县司法局工作指导和县人民法院业务指导.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7.认真完成司法局和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

3、原则上需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行业、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应在 22 周岁以上男 65 周岁、女 60周岁以下。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身体条件允许,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服从管理;

7、对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辖区内居民情况清楚、居住环境熟悉。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2.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受过刑事处罚 (过失犯罪除外)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4.编造、散布过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的;

8.因工作过错被罢免未满三年的人民调解员;

9.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尚未修复的;

10.现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含试用期)或为村、社区“两委”干部;

11.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 )上午8:30至2023年7月7日(星期五 )下午 5:30截止。

(二) 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3. 其他证件材料。

(三) 现场报名地址:

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银山大道66号金融总部传媒中心六楼)。

(四) 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现场报名。

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 资格初审

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会同县司法局指定专人负责对现场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审核结果电话告知。

(六)打印准考证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 )上午8:30至2023年7月7日(星期五 )下午 5:30到通城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科目:时事政治,《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人民调解工作技巧,卷面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 2023 年7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银山大道66号金融总部传媒中心11楼)。

笔试工作委托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按招聘人数 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第 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依此类推。笔试成绩将在通城城发隽达文旅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县司法局全程参与。若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面试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八、考察

由县司法局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经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对象。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该招聘岗位考生笔试加面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确定递补对象。

递补工作只集中统一进行一次,递补后若再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一) 公示

拟聘用对象将在“通城城发隽达文旅”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对象参加岗前培训。

(二)岗前培训

县司法局将组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 试用期

对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县司法局将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解除聘用;

(四)聘用

试用考核合格人员与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后,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放聘书,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一年,县司法局进行人民调解员备案登记。

十一、待遇及管理

专职人民调解员在聘用期间 (含试用期),由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人事劳动关系,支付薪酬,月标准每人2500元(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县司法局向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同时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达到国家法令退休年龄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购买雇主责任意外险,为没有达到法令退休年龄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受聘人员的身份为通城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续辉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本次招聘为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定向为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续辉调解工作室) 招聘的人民调解员,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十二、其他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落实其他有关要求和工作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通城城发隽达文旅”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 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要求的毕业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3年7月7日。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并会同县司法局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0715-4068875 18062320533

招聘监督电话: 07154868138

十四、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本次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由县司法局、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各乡镇政法委员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组成的招聘工作指导小组,由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金甫同志担任指导小组组长,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吴燕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政法委员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胡海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隽辉、吴燕、胡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等招聘工作。

通城县司法局

通城县城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