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办理?通城公安来支招!

【通讯员 杨晗 李佳玫】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在后台私信咨询

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何申请办理?

公安“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有了新举措

现在可在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啦!

通城居民个人申请查询,无需前往窗口,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可全流程网上办理,直接在线出具电子版 “无犯罪记录证明”,十分便捷高效。

如何进入湖北公安政务平台?

1.关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在菜单栏选择“微警务”,就能进入手机版湖北政务服务平台。

2.常用业务中选择无犯罪业务,在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未注册的要先注册)。

3.进入页面选择公安机关及申请人信息。

网上办理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网上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本人提出 。

2、网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仅限本县户籍人员 和持本县签发居住证 的暂住人员办理。如需纸质证明可下载电子版证明后自行打印。

3、申请后, 72小时 内办结,且在3日内不得重复申请。

同时大家也可以通过线下

申请查询无犯罪记录

1、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2、外国人申请查询,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线下办理无犯罪记录查询

●单位线下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加盖申请单位印章的《查询申请表》;

4、被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或者被查询对象的授权材料。

●个人线下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查询申请表》;

3、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居住证;

4、委托他人查询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个人线下办理无犯罪记录查询,使用以下有效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应当使用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居民户口簿;

2、港澳台居民可以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定居国外中国公民可以使用护照;

4、外国人可以使用护照、永久居留证件。

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查询 3次以上的 (不含3次),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就业、留学、移民等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图文编辑:祝思思

责任编辑:卢耀武

终审:胡颖

监制: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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