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仪式

【全媒体记者 胡远 吴雷】12月4日上午,通城县“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仪式在县公安局举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胜监誓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新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余亚林,县人民法院院长曾彦雅出席。

宣誓现场,国徽高悬,国旗鲜艳,气氛庄严。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1时整,仪式开始,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来自县委政法委、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等政法干警整齐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张胜要求,全体政法干警要永葆忠诚之心,永葆敬仰之心,永葆进取之心,永葆敬畏之心,把铮铮誓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实践中,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法治通城建设,为通城平安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宣誓仪式结束后,张胜等县领导还前往通城县第三高级中学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希望学校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平台,面向广大师生、家长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全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基层社会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图文编辑|吴滟

责任编辑|黎赛明

终审|皮江星

监制|傅凡

(作者: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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