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15时许
通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童女士的报警
称其11月中旬放在家中的
一枚20多克的金戒指不见了
怀疑被盗
【通讯员 李佳玫 杨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通过对童女士家中勘察,发现被盗现场门窗没有损坏和被撬动的痕迹,且室内也无翻动、破坏的痕迹,民警分析可能是熟人作案。
为寻找案件突破口,民警转变侦查思路,通过询问童女士及家属最近生活日常得知,去年11月底时,童女士儿子(肖某)的朋友王某(有前科),来家中做客并在家中留宿,民警根据以往办案经验,发现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根据线索研判,迅速锁定了王某活动轨迹,并于当日17时许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去年11月30日,他跟着肖某去他家做客,看到肖某家的黄金戒指放在比较明显位置,于是见财起意,在乘其不备时将黄金戒指盗走,后将戒指以9700余元的价格卖给了珠宝店。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被盗戒指已折现赔偿给受害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文编辑:祝思思
责任编辑:熊皓
终审:胡颖
监制: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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