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公安局依法捣毁一处“吸粉引流”电诈窝点

【全媒体记者 李索 实习生 胡诗瑶 华莲 通讯员 吴超金】近日,通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沙堆派出所依法捣毁一处“吸粉引流”电诈窝点。

据了解,7月18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沙堆镇一民宅内有人架设手机设备,帮助诈骗人员进行吸粉引流。为将犯罪团伙“一锅端”,民警们周密部署,迅速摸清该团伙的窝点位置、人员架构及活动规律后,组织多名警力集中收网,共计抓获涉案人员4人,缴获作案手机51部、涉案电脑1台、假彩票打印机1台、话术本若干。

经查,2023年9月,沙堆镇居民付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一条视频,称有个赚钱路子可以“稳赚不赔”,心动之下他便添加了联系方式并详细了解。据付某交代,所谓的“吸粉引流”很简单,只需准备几部手机,在网络平台上吸引他人关注其发布的彩票信息,让他们添加“上线”的微信,就算完成一单,每次可赚几十元。就这样,付某在“上线”的引导下,驾轻就熟,并逐步开始单干。

通城县公安局沙堆派出所民警 黎浪:付某在隽水镇租了房子,开始边学边做,并逐渐吸纳了柳某、王某等人加入他的“团队”,并承诺成功引流一个人支付酬劳30元至40元。

2024年6月,付某将“阵地”转移至其沙堆镇老家,准备吸引更多人加入,没想到7月份即被警方抓获。

通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童辉军:犯罪嫌疑人付某、柳某等人在明知“上线”为从事网络犯罪团伙的情况下,通过伪造虚假福彩3D中奖彩票制作短视频,并发布到网络平台“吸粉引流”,诱导网友添加好友,为上线实施诈骗“牵线搭桥”,并从中非法获利共计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柳某等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文编辑|吴滟

一审|黄争光

二审|胡颖

终审|皮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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