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多部门高效化解劳务纠纷

【通讯员 胡敏】近日,湖南籍残疾人姜某,在湖北壹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试用期第二天早上的7点多,称其有一条腿(残疾腿)无力使不上劲,人不舒服。公司负责人得知后立即去宿舍了解情况,并先后送姜某前往通城县人民医院、武汉同济医院就医,在同济医院进行CT腰椎平扫和磁共振平扫检查后,经过三名医生诊断,意见为一切正常。

返回通城后,姜某到公司要求赔偿并报警,并于9月27日到通城县人社局申请维权。经工作人员了解,姜某,男,30岁,湖南省慈利县人,系残疾人,一条腿有残疾,走路有点跛,之前曾在壹威电子东莞部工作过,考虑到照顾残障人士就业,湖北壹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他再次入职,并告知姜某入职有3天试用期。

县人社局和县工商联通过走访企业和当事人、联系县工会、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事件细节进行了研究分析,详细了解双方的诉求和争议焦点。经过现场调解协商,通过讲清法理、讲明道理,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最终壹威电子与当事人达成和解,除去公司为其就医、送武汉等费用3839.98元,另外一次性补助姜某7天工资、租轮椅费、租车费总计2000元。

该县人社、工商联、工会等各部门积极充当联接企业与职工的桥梁纽带,充分发挥了协调沟通、关爱职工、服务企业的职能,不仅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与政策上的支持、人文上的关怀,更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使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这场务工纠纷的化解,为更好关爱残障员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宝贵经验,不仅让姜某感受到了来自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温暖与关怀,也为湖北壹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再次证明,只有当企业、员工、政府及社会各界携手并进,共同搭建理解与信任的桥梁,才能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图文编辑|吴滟

一审|黄争光

二审|胡  颖

终审|皮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