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鞭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

你们好!

近年来,经专家研究分析,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环境卫生、影响身体健康的重要原因之一,产生噪音扰民,污染空气环境,并造成了很多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2月1日起,在隽水镇全域,五里镇五里社区、锡山村、五里村,大坪乡下畈村、青山村,石南镇樊店村、牌合村;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旅游景点、美丽乡村、国营林场、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和中小学幼儿园等七类区域、场所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扩大为禁鞭区,在所有禁鞭区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我县开展禁鞭工作七年多以来,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为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更高呼声,加强城乡社会综合治理,2024年春节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再次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公告,并开展了春节前集中整治行动。为了我们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安全,建设文明美丽的生态宜居家园,特倡议如下:

一、遵纪守法,带头示范。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开始,在禁鞭区范围内,不销售、储存、运输、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用自身的文明行为影响并带动他人。

二、规劝他人,倡导新风。对违反禁鞭的行为,积极劝阻,努力制止,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

三、积极举报,助力禁鞭。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违规违法行为自身不能制止的,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传递爱心,用蓝天增喜庆,用安全添祥和,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上清新、健康、平安、祥和、美好的幸福生活。

衷心的感谢您的参与!

禁鞭区域外的其他七类区域、场所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实行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党政机关所在地;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重点消防单位和区域;3.重要军事设施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场所;5. 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学、科研等场所;6. 山林、旅游区等重点防火区;7.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体育运动中心等场所】。

通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指挥部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