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通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通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会议关于通城县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通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通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季平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久久为功、敢为善成,为加快打造高端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和制造业强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通城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