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通城县应急管理局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拒绝非法销售行为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存在诸多严重危害。首先,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未经国家许可,未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监管,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如燃放时出现炸筒、冲射、低炸等危险情况,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次,非法销售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逃避国家税收,损害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二、不购买不合格及违法销售产品
购买不合格或违法销售的烟花爆竹,不仅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还可能因燃放不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这些产品往往存在质量缺陷,如引火线过短、药物配比不当等,容易在燃放过程中出现意外。同时,购买此类产品也助长了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的滋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今年以来,通城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技术规范》及全县布点规划等标准规范文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广大市民应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这些零售点经过严格审查和安全评估,能够提供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产品。
四、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广大市民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向通城县应急管理局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一旦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715-4337618。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让我们携手共进,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抵制非法销售和购买不合格、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为建设安全、和谐的通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