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扣留车辆报废处理的公告

公    告

通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处置2024年10月30日之前,在执勤执法处置交通事故中扣押的部分车辆。请各位车主在三个月之内到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处理。

车辆报废清单(点击查看)

通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