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办理公示
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办证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5年4月1日~ 2025 年4月5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通城县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715-4338773 联系地址:通城县隽水镇城西新区县残联办公室(邮编4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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