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畅通问题反映和线索举报渠道,通城县财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相关责任主体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行为;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串通行为;
3.采购人、供应商“先上车后补票”(即先实施后补办手续),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签订、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
4.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
5.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6.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或在集中采购项目以内,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
7.采购人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的。
(二)相关责任主体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1.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行商业贿赂的行为;
2.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3.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政府采购供应商违反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5.政府采购供应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6.设置不合理、不平等的政府采购准入条件或加分事项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7.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强行介入、干预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三)相关责任主体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构成串通投标罪的行为。
(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违规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15-4069813
举报信函收件地址:通城县隽水镇白沙社区九宫路7号(通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收)
举报信函收件电子邮箱:316770018@qq.com
凡有掌握了专项治理的相关问题和线索,欢迎向通城县财政局举报,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对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通城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