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助残日
你的善意,
你的鼓励,
你的平视,
就是最好的帮助!
助残日的由来
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
助残日的意义
每年一次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动员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及数以亿计的群众参加,形成了强劲的声势和规模,为众多残疾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残疾人是最大的少数群体,但是,残障人士却很少出现在大众视野中,残障人士生活中的诸多不便,很多时候不是因为残障本身,而是目前的无障碍设施不完善,以及人们的偏见与不理解,我们呼吁,关爱残疾人,让每个生命得到同样的尊重。
请用平等的态度接纳他们
请不要占用盲道
请把无障碍设施留给他们
帮助他们前请先征得同意
不要紧盯残疾部位看
给他们更多赞许和鼓励
不歧视 不排斥
不要乱打手势
不要只在“全国助残日”才想起他们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