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报名人员须于此次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及其他条件;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招聘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即报考人员应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即报考人员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即报考人员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2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15个,岗位性质为员额制,其中5个岗位招聘对象为985高校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历起点均不得为大专),该类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另外10个岗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学历起点不得为大专),需参加笔试、面试环节。
聘用人员与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聘用制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日常工作内容与在编人员无异。薪酬管理按照《通城经济开发区员额制薪酬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工资待遇优于同类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年综合收入10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且提供良好的加薪和晋升空间(择优在经开区或县属国企提拔重用)。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6年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于2026年2月6日通过“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tv.gov.cn)等平台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岗位。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2月6日上午8:30开始,2026年2月26日17:30截止。报名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zpks.hbhr.com.cn/nindex/?ecode=hbjkzp)。报考人员上传如下材料:①填写完整的《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的扫描件;③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扫描件;④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的《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线上资格审查结果。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初审
由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其年龄、学历、所学专业等方面是否与应聘岗位相符。本次招考各环节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5日9:00至2026年3月7日9:00。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3月7日(星期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总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原则上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核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数及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6年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我的报考-已报考-报名表-预览-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的《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
4.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合格内的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能力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终面试人选与岗位计划数未达1:3,且未经批准降低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不参加笔试的考生仅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
2.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退役军人、中共党员、持有岗位相关高级资质证书者、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
(九)体检
1.体检人选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项目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公安处罚和法院被执行人等情况,以及不得聘用的情形等。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tc.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可根据需要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面试考生中产生。
四、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特别说明
1.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提交均视同应聘人员对其真实性作出正式承诺。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瞒报、谎报、虚报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信息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个人档案资料的,招聘方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2.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应聘人员,除了对应渠道公示外,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应聘人员需在本次选聘期间保持本人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或填报信息有误造成的后果,招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恕不另行一一通知,所报资料恕不退回。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招聘方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招聘。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但不是必须递补。招聘单位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对所有应聘人员予以甄选,应聘人员在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未主动报告经后期调查发现的可取消应聘资格。
6.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应服从招聘方根据工作需要对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调整。
7.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凡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8.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也无任何形式的面试直通渠道,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9.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说明。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715-4688009 葛先生;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7—50766287;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
附件1-2026年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