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小利出借电话卡 通城县塘湖派出所查处一起帮信违法案

【通讯员 吴超金】近日,通城县塘湖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出借、出售电话卡违法案件,违法行为人杜某因贪图蝇头小利,沦为电诈犯罪“帮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500元。

经查,杜某法律意识淡薄,明知他人可能利用电话卡实施违法犯罪,仍将本人实名电话卡交由他人使用,还同步提供绑定支付、社交软件的验证码,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行为提供通信与支付便利,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面对处罚,杜某十分懊悔,坦言自己因贪小利触碰法律红线,不仅未获利,反倒受到法律制裁,现已深刻认识到行为的严重危害。

警方提醒:个人电话卡、银行卡、社交账号均为重要身份凭证,严禁非法出租、出借、出售。此类物品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不仅会影响个人征信,还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需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董明珠

一审|周梦珍

二审|熊   皓

三审|皮江星

(作者:公安局李佳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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