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徐亚军 刘金振】自2026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正式施行,犹如一把利剑,为水域生态保护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通城县积极响应新法要求,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处罚力度实现“提档升级”,以雷霆之势向非法电鱼等破坏性捕捞行为宣战,全力守护当地的碧水清流。
利剑出鞘,精准打击非法电鱼

针对部分不法分子企图利用节假日监管空隙“钻空子”的心理,通城县农业综合执法部门提前研判、科学部署。执法人员采取“白+黑”“车+船”相结合的巡查模式,对菖蒲港、神龙坪水库等重点水域及隐蔽河段进行拉网式排查。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正值黄鳝消费高峰期,通城野生黄鳝品质优良、远近闻名,邻省湖南醴陵、岳阳、平江等地的不法人员多次组团来通城县电捕黄鳝和泥鳅。在夜间突击行动中,执法人员根据公安部门移交及群众举报线索迅速锁定目标。当违法人员携带电鱼设备和渔获物靠近作案车辆时,蹲守多时的执法人员果断出击,当场查获电鱼机、铅酸电池等作案工具,并依法查扣涉案车辆及渔获物。
面对确凿证据,当事人均承认使用破坏性方法捕捞的违法事实。近期,通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已处理非法电鱼事项24起,其中立案调查7起(含3起共8名湖南籍人员组团电捕黄鳝案),没收非法电鱼机器11台、非法渔获物共计15.8公斤。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依法处理中。
新法护航,违法成本大幅攀升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6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已正式施行,对非法捕捞的处罚力度实现“提档升级”。
新法明确规定,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性方法捕捞的,将面临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及捕捞装置,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额度提升至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并可没收船舶、吊销捕捞许可证。此外,若非法捕捞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渔获物超过五百公斤、形成捕运销黑色链条等),将直接触犯《刑法》,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新法的实施,彻底打破了以往“违法成本低、收益高”的侥幸心理,让以身试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全民共治,守护通城碧水清流
打击非法电鱼,不仅是一场执法部门的“攻坚战”,更是一场全民参与的“持久战”。电鱼行为不仅直接导致鱼类死亡,还会破坏水体生态系统,对水域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通城县的护渔行动永远在路上。我们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利用无人机巡查、全天候监控等科技手段,织密水域“防护网”,坚决守护好通城人民的“大水缸”和水域生态安全。
在此,通城县农业农村部门郑重呼吁:
· 严守法律底线:广大垂钓爱好者及群众请自觉遵守禁渔规定,切勿使用泥鳅等活饵垂钓,严禁任何形式的电鱼、网鱼行为。
· 积极提供线索:保护水域生态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如发现电鱼、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或渔政举报电话(4368301转渔政),并进行视频取证。
· 拒绝非法交易:不收购、不运输、不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编辑|董明珠
一审|周梦珍
二审|熊 皓
三审|皮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