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宣传标语

一、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二、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买者风险自负。

三、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五、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六、天上不会掉陷阱,一夜暴富是陷阱。

七、警惕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八、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九、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以投资理财、P2P网贷为名义的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十、谨慎选择理财机构,你想要人家的高息,人家盯着你的本金!

十一、非法集资四个特征:

(一)未经有权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印发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保证还本付息;

(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十二、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社会和谐。

十三、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十四、打击非法集资,共建平安湖北。

十五、提高风险意识,保护个人财富,远离非法集资。

十六、不贪图高利回报,不迷信项目实力,不轻信熟人介绍,不参与非法集资。

十七、高息诱饵莫动心,官方背景莫迷信,熟人介绍莫轻信,非法集资莫参与。

十八、参与非法集资,赚不了多少息,亏的是自己的本。

十九、警惕以投资、理财等名义,提供所谓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

二十、非法集资陷阱多,高额回报沾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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